收藏 | E-mail
 
网站导航
律师介绍
法律法规
宪法类
刑法类
民法类
经济法类
行政法类
劳动法类
知识产权法类
其他司法解释
成功案例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公司法律顾问
经济仲裁
金融票据
工程建筑
房产物业
知识产权
债务债权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拆迁安置
合同纠纷
行政纠纷
劳动工伤
律师代理
联系方式
 
首页 > 成功案例
 
刘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无罪辩护成功案
【更新时间:2016/5/10 16:40:46】 【字体: 】 【打 印】 【关 闭
【案情简介】

  刘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承办过程】

  2014年6月17日朱效武律师接受连某某委托,担任其夫刘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辩护律师。本案中刘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达70余万元,若罪名成立刘某某应判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朱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一个月内先后6次会见了刘某某,并多次和委托人沟通。

  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朱律师经对案情分析研判后认为:

  1.公安机关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刘某某涉嫌假冒的商标与权利人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

  2.指控刘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此情况下,依法应当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朱律师将上述意见形成详细的书面辩护词递交给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并与主办检察官多次沟通。

  【审判结果】

  检察院作出存疑不批捕的决定,并于决定当日释放了刘某某,至此刘某某取保成功予以释放。后取保期满后,司法机关撤销本案。

·上一条:刀下留人:一起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缓的毒品上诉案
·下一条:杜某涉嫌诈骗取保成功予以释放案

 

 
隐私条款 | 版权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管理入口 版权所有:朱效武律师 苏ICP备15061669号

苏公网安备 320507020103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