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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4/5/21 10:39:55】 【字体:大 中 小】 【打 印】 【关 闭】 |
李某亮因与他人发生口角,事后他人纠集亲属3人,手持棍棒创入李某亮住处对其夫妻实施殴打。情急之中李某亮持刀反抗,导致对方中一人手部受伤。案发后,经鉴定受伤之人伤情为轻伤。警察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李某亮采取了刑事拘留。李某亮之姐委托朱效武律师担任李某亮的辩护律师,朱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李某亮,依据其陈述朱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认为李某亮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应当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接受申请并审查后,初步认为李某亮涉嫌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准予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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